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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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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公共安全应急预案

公共安全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学校周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溺水事故、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学校火灾时,本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组长:孙再仁

副组长:韦蓓胡贤豪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医疗救护组

组长:侯希贺

组员:杨杰刘敏

3、学生管理组

组长:楼建新

组员:俎晓梅喻文华陶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成刚

组员:后勤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简单护理、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3)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公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2、重大溺水事故可能发生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河流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3、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的集会、楼道走廊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4、学校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教室的插座及日常开关、常用设备上,可能危及学校和学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突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懂得交通安全知识,来校回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则。

2、校园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或119。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及时与家庭联系,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二)突发重大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

1、在夏秋季节细致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工作,教育学生外出游泳要征得家长同意,须有熟悉水性的人陪同;禁止学生独自游泳。

2、学校做好日常学生到校点名管理,尤其是下午,如发现学生旷课或早退,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学生情况。

3、学校得知出现学生重大溺水事故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拨打110、120,及时联系家长,及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医疗等部门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突发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校举行全校性活动,应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出细致周密的活动计划及安排,做好应急预案。

2、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有秩序、有礼貌、有文明,肯忍让,禁止在楼梯走廊追、拉、推、跑、跳和成群结队。

3、若突发集会、楼梯走廊拥挤踩踏重大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告。

4、组织应急小组对受伤学生进行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第一时间向120急救部门求援,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5、迅速与受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防止事态严重化。

(四)突发学校火灾的应急处置

1、发现火灾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师解救受困学生,组织教师及时进行灭火(严禁小学生参与救火),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电源,避免灾害扩大化。

2、学校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教学楼,疏散学生至安全地带。

3、根据灾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受灾后的心理问题。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教师组成。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xx

办公室:xx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3、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公共安全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等服务场所,公园等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交通客运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油气及化学物泄漏事故,人员密集时的挤、踩伤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级的安全事故。

一)I级: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事故。

二)Ⅱ级: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事故。

三)Ⅲ级: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成立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军分区、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险公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政策和工作规定。

2、研究确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

3、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需要,决定采取重大行动或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制定、修订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应急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军分区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部队或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现场的巡逻守护工作。

2、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调拨,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按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中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III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对组织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