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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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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物资采购的质量关,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明确各方职责,构建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制订学校食堂采购工作制度。

一、职责要求:

1、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中心综合办公室质监、食堂经理、食品卫生监督员和采购员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管理者、组织者和参与人,要始终树立安全为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食堂物资采购管理万无一失。

2、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物资的采购、验货、登记、索证、索票等工作,严格检查进货质量,核定比较价格,坚决杜绝问题物资进入食堂。

3、监管人员要不定期、不定时到食堂了解食堂物资采购情况,重点是检查质量和询问价格,并作好记载。

4、食堂物资的采购工作,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规定:除零星商品外,食堂主副食品90%必须从上海高校配货中心平台进货,合格供方评审每年一次。

5、学校食堂日常统购物资的价格和供货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中心领导。

6、食堂要坚决服从学校关于统购物资的管理规定,并对统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有效管理,提出合理改进的办法。

7、要经常调研各类物资采购情况,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分管责任:

统购物资的分管人和当天验货签字人是物资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价格、质量、价格、物资查验管理,定期提出物资采购的意见和建议方案。验收食品原料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品原料坚决不能入库。

三、监管责任:

后勤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是食堂物资采购的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食堂了解、询问食堂物资采购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探索食堂物资采购管理新方式。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分管校长、中心党政领导。对违犯采购规定的责任人第一次发现进行谈话,第二次发现上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食堂物资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防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及学校关于物资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食堂采购量大、品种多、蔬菜副食每天必采、价格随行就市变化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采购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勤俭节约和公开的原则

1、必须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多方收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为采购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同时把好验收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提出拒付、赔偿或投诉,尽最大努力不让劣质物资进入食堂。

2、本着廉洁奉公、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食堂工作的实际需要,采购时做到货(价)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取得最佳性能价格比,使有限的资金投入获得较大的使用效益。

3、采购工作必须公开进行,提高透明度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任何私利。

第二条:食堂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食堂成立由经理、采购员、食堂管理员、厨师长等组成的采购小组,作为粮、油、肉类等量大或成批物资采购的管理机构,对食堂所有的采购活动进行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各类物资采购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

1、设施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食堂设施设备的采购应根据需要,首先提出书面申请,由后勤管理处对其需要品种和数量进行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以及确定经费来源,根据学校物资采购办法,由学校设备处组织招标采购。食堂大批量的低值易耗品(1万元以上,含1万元)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招标采购;零星低值易耗品(1万元以下),由食堂采购小组集体决策采购。

2、米、面、油、鲜肉类大宗食品的采购

1)各食堂原则上在上月末和当月中旬分两次提出当月所需米、面、油、鲜肉类食品计划,经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需要品种和数量后,交食堂经理再次审核,由食堂采购小组对每种商品初选4—5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质量和价格比较,最后选择至少2家以上作为供货单位。对供货单位原则上每学年筛选一次,也可根据市场变化、供货质量和服务态度不定时进行重新筛选。

2)选定的供货单位必须要持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检疫报告和市教委颁发的高校准入证。

3)采购小组在确定供货单位前,应经过实地考查、看样、小量试用、价格比较后再行确定。

4)在食堂管理员的`具体组织下对采购供货物资进行验收(至少两人以上,库管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参加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物资数量、价格以及质量,并督促供货商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5)米、面、油、鲜肉类大宗食品,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正规发票,财务根据正规发票、送货单等手续办理报销事宜。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3、蔬菜、鸡蛋、干副、冻货类食品的采购

蔬菜、鸡蛋、干副、冻货类食品品种繁多,每天需要数量和种类都不完全相同,市场价格变化也比较大。鉴于此类货物大多是每天在农贸市场直接采购,供应商基本上都是个体商贩,无法出具正规发票,只能以收据形式结帐等情况,为了规范此类物资的采购行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通过采购小组对供货商、供货价格、供货质量以及市场情况进行考察和商议,各类食品原则上选择至少2家以上的供货商提供货源,尽量杜绝独家供货。可根据市场变化、供货质量和服务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供货商进行重新筛选。

2)采购活动按供应商报价,采购小组核价,统一进货的程序进行。

3)建立不定期对市场价格考察、经理和管理员抽查等两种以上的市价咨询渠道,随时掌握商品供应信息和价格,做到随时调整和确定价格。

4)各食堂在前一天提出第二天所需蔬菜、鸡蛋、干副、冻货等类食品计划,经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需要品种和数量后,报食堂经理再次审核签字,交采购员对所需食品进行采购。

5)在食堂管理员的具体组织下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至少两人以上,库管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参加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物资数量、价格以及质量,并督促供货商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6)根据蔬菜、鸡蛋、干副、冻货等类食品在农贸市场上即时采购,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实际情况,可使用收据报销,但报销时须附有验收人和食堂负责人签字的说明。

7)采购员只负责按照批准计划采购货物,同时负责制作采购货物清单,经验收人验收签字,报经理审核后,现金由食堂出纳员支付,做到购支两条线。报销价格不能高于采购小组核定价格。

第四条:采购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严于律己,严禁向供货商索取回扣及其他馈赠;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和伪造凭证,不得虚报物资,帐物必须相符。

第五条:发现不合格的物资要及时报告,作退货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供货商进行不良供应登记。供货商提供不合格的物资超过3次以上,取消供货资格。货到验收后,合理安排物资的存放,杜绝因不当处理产生卫生安全事故和食堂财产损失。

第六条:各餐厅要加强管理,食堂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物资,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私拿、外借。

第七条:食堂采购工作受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学校膳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第八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行。原食堂采购规定若有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