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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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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计划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企业计划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集团产业化、规模化的健康发展,在深度策划、高度沟通的基础上,科学的编制计划,遵循公正、严谨、客观的督察原则,强化计划的执行力、督察能力;动态掌握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开发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的执行情况、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情况等,确保集团发展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提高集团整体的运行效率,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计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项目总控计划、月度重点工作计划、集团重点专项计划四大类,计划体系结构由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组成;计划管理工作应遵循战略导向、严谨公正、操作合理性、均衡性、强制性、动态管理、事后控制七大管理原则,以推进集团计划管理更科学、更均衡、更高效地运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 计划管理部门为集团战略管理中心、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及各子公司计划归口管理部门;计划督察职能由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及各子公司计划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行使。

第二章 计划的分级

第五条 集团公司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将计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及三级。

(一)特级计划:集团总体战略体系、中长期战略规划。

(二)一级计划:集团年度经营计划、项目总控计划、重点专题计划等重要计划。

(三)二级计划:集团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含重点专题计划执行方案等)、集团各单位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的专项计划、项目滚动计划、重要的专项计划;开发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各子公司成本费用控制;销售项目销售进度、回款计划;重大财务计划等。

(四)三级计划:集团各单位对一级、二级计划进行分解的具体执行计划,以及内部控制的工作计划等。

第三章 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特级、一级、二级计划编制要求

(一)根据计划工作的具体要求,计划编制前必须做好深入细致的准备工作,正确理解集团中长期战略与近阶段目标,明确工作开展的进度和完成的目标,针对各项经营目标要通过严谨缜密的调研、测算,应具有科学性、挑战性的;加强沟通,确保计划编制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应明确计划编制的'口径,统一计划执行中可能涉及的术语、概念。

(二)计划编制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文字表述准确简洁、数据真实;列出确保完成任务目标的具体实施策略、措施及运作程序,明晰可考核的计划目标标准等;落实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协助人,职责分明;确定前后工序的唯一对应关系,标出开展进度,完成限期以及因需设立激励性的奖罚标准、类别、阶段及审批权限等要素。

(三)计划专属称谓的规范使用要求,“总控计划”称谓专属开发项目整体计划,“滚动计划”称谓专属开发项目阶段性工作计划,“集团重点专题计划”称谓专属集团部署工作计划,其它计划不得使用专属称谓。

(四)计划的审批及下发执行,特级计划由集团战略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一级、二级计划由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统筹编制、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下发相关责任单位(来自: 小龙文 档网:企业计划管理制度)执行,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至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备案,纳入计划督察管理。

第七条 三级计划属于集团各单位内控计划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编制、督察,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执行,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抽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 集团各单位每月编制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时,应梳理特级、一级、二级计划进度,合理安排到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中,以确保各项计划的按时完成。在每月30日前将批准后的次月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经济指标表(各子公司)报集团监察审计中心。

第四章 计划的执行及调整

第九条 集团监察审计中心负责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及相关备案计划对各单位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审核。

第十条 若在当月有新增一、二级工作计划,由编制单位与责任

单位及时沟通并下发计划至责任单位执行,并纳入计划督察管理。

第十一条 若当计划在编制、调整中出现计划上下游单位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由计划编制或需调整的单位向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提出协调申请,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或召开听证会。

第十二条 计划调整及报批的原则:

纳入计划管理的特级、一级、二级计划,在执行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以确保计划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整体性,因不可抗力或战略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修订的,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涉及战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或年度经营目标)调整的责任单位,需提交调整申请书与调整方案至战略管理中心审核;战略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提交集团专题会议讨论;报集团董事局备案后实施。

(二)涉及项目总控计划的调整,需由调整计划的责任单位向该计划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计划调整申请书或调整方案;计划归口管理部门对计划调整申请书或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审议,报公司总裁签批后执行;其中涉及项目关键控制点(如:亮相节点、开盘节点、交房节点等)需报集团董事局备案后实施。

(三)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中属特级、一级、二级计划调整的,由执行责任单位提交计划调整申请,凡影响下一环节或配合工作的计划调整,必须与此项工作下游(配合)单位沟通,下游(配合)单位并签署沟通意见,报原计划批准人审批后执行;属集团各单位月度计划的调整报原计划批准人审批后执行。

(四)因上游工作或关联工作调整,导致本单位相关工作调整的,

执行部门(或责任部门)根据相关资料调整计划,并将调整说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送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备案。

(五)计划调整申请须在原计划完成时间前完成调整申请的报批并报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备案;已报批的调整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报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备案。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将根据报批后的调整申请,进行月度督察;否则将仍然按原计划进行督察。

(六)提交计划调整申请书与调整方案不及时造成不利影响,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每月根据计划工作内容编制《XX集团 年 月重点工作计划与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1),对未完成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罚(处理)意见,各子公司每月对经营数据的完成情况填制《 年 月月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简要分析表》及《 管理集团 年 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在次月8日前将纸质文本、电子文档报至集团监察审计中心。

第十四条 开发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计划,按月编制《在建项目月度督察简报》,经公司总裁审批后,于次月8日前将纸质文本、电子文档报集团监察审计中心。

第五章 计划的督察及考核

第十五条 集团监察审计中心负责对集团总部各部门计划工作及特级、一级、二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子公司的计划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子公司计划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察职能,相关责任单位应主动配合月度督察工作,提供工作完成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各子公司计划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计划管理工作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企业计划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