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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

制度 阅读(2.6W)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1

1、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漏报的自查自纠由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实施。

2、检查内容为各科室的各种登记资料、新农合报销的每份病历、每月村医报告的新发肿瘤病例名单。

3、每次检查前发放自查自纠的通知与相关表格。医务人员知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漏报自查自纠的'整个流程。

4、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适时提供指导,对一些项目填写不齐或缺项错项的表格责成原科室重填。审核合格后将相关表格交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人员。

5、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人员负责相关表格的汇总,将查出的漏报病例及时上报。将对各科室进行奖惩的表格交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领导小组执行。

6、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严禁讲私情,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将奖惩结果通报全院。

7、检查后,相关资料交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人员保管。

8、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漏报自查自纠至少每月开展一次。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2

1、肿瘤登记报告奖惩按行政、科室、个人三级责任划分进行落实。

2、全年度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先进,主管领导奖励200元,科室奖励500元,科主任、肿瘤登记报告人员各奖励100元。

3、根据年终检查情况,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奖励200元。

4、全年未参加本院及上级有关培训的,处罚200元。

5、凡漏报、迟报肿瘤病例,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每一例责任人处罚50元,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各处罚30元

6、漏报、迟报累计超过3例,扣除责任人1月工资、奖金,通报全院;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扣除1月工资、奖金一半。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未及时向县慢病科报告肿瘤病例,每一例处罚50元每月上报肿瘤月报表,未按时报告,扣除1个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