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实用文案>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制度 阅读(1.76W)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2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办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根据各班每日情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根据学员具体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与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锻炼占30%。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3

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职业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4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 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