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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制度(通用8篇)

制度 阅读(3.11W)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制度(通用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制度(通用8篇)

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制度 篇1

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再次做出如下告知,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配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一、疫情期间在院患者管理:

医院所有病区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不得离开医院,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非因检查等需要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二、疫情期间病区探视制度: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三、疫情期间病区陪护制度: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 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疫情防控隔离点工作制度 篇2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医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