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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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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租车燃油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出租车燃油补贴

一是明确出租汽车服务定位。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了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提出新老业态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对新老两种业态,既要肯定多样化、差异性,因势利导、分类指导;又要推动融合发展,避免对立和冲撞,构建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和谐稳定的新型市场体系。”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应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对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总量调控、动态调整。

《意见》提出:出租汽车实行运营许可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关系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三是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目前,一些城市存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不明、无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此,《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四是协商确定并公开承包费标准。

“承包经营是为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具有现实合理性。”徐亚华表示,《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此外,还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五是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分类管理。

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同时,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