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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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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京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待遇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社保卡;

2、《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项目认定表》。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患有门诊大病的,在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有认定资质的医师提出病种认定申请;

2、认定。认定医师为参保人员确诊后,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项目认定表》(一式两份),同时将参保人员的病种名称、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录入医疗机构的HIS系统;

3、审核。参保人员携带认定医师签字确认后的门诊大病认定表,及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4、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将审核通过后的参保人员病种名称、认定医师、确诊依据、确诊时间等病种信息,从医疗机构的系统转入或录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5、定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病种信息同时,选择本人门诊大病项目的就诊定点医药机构: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限选3家定点医疗机构;

(2)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限选2家定点医疗机构;

(3)慢性肾衰竭、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均限选1家定点医疗机构。

6、打印。参保人员携带:

(1)认定医师签字确认且医保办审核盖章的认定表;

(2)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其中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须提供移植手术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就近选择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门诊大病人员专用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