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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生儿参保指南

综合指导 阅读(1.37W)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上海市新生儿参保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市新生儿参保指南

上海市新生儿参保指南

1、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邻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

3、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

拓展相关问答

1、哪些费用不属于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报销范围?

①在国外或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2、保障对象能继续享受原家属劳保、合作医疗待遇吗?

原享受家属劳保待遇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其家属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家属劳保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3、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如何继续参加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后,政府鼓励保障对象继续参加市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动并通过必要资助,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达到全面覆盖。凡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一半,其余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