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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博罗县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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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惠州博罗县结婚证在哪里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惠州博罗县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惠州博罗县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博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 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155号社会服务中心大楼A厅

联系电话:0752-6206069

办理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以下人员需要出示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常住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婚姻状况不一致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离婚证件或丧偶证件证明。

2、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香港居民应当提交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应当提交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应当提交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委托第三人办理的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前款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

6、华侨应当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应当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