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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协调员和临床监查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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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协调员,通常为临床试验的具体实施者。代表主要研究者完成许多具体试验工作,如:可作为GCP“官员”,检查试验中心的工作是否符合GCP要求;确保试验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执行;随时指出试验过程中出现的违背GCP及标准操作程序的步骤;保管试验人员登记表并确保所有与试验相关人员的简历均有备案;保证试验文件被妥善保管和归档;确保原始资料既不丢失亦不提前销毁;负责受试者的随访预约;协调各试验相关人员的工作;负责联络监查员或申办者;确保试验用药品和试验设备的供应;保证在监查员进行访视时提供原始资料;向受试者介绍患者须知的内容并进行讨论;可负责体检或抽血等工作;负责与受试者的联络工作。
临床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是由申办者指定的有适当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必要训练,熟悉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试验用药品临床前和临床方面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文件的人员。监查员的职责是在临床试验中,监查员应对试验中心进行定期访视,以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保证试验按照GCP、试验方案和现行管理规定正确执行。

临床协调员和临床监查员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