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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过程中如何撤股

自主创业 阅读(2.3W)

我是个小企业股东.2001年和同学A、同学B的妻子及妻弟在上海办了个小企业.开始由我和B的妻子经营.2003年10月她爸爸进来,2004年10月我辞职.至今矛盾就不说了,其间有过四次要分开,基本上是她不买不卖不辞职而做罢.前天我查帐竟发现她收了货款不报帐,问她,她说再它包里放着呢没花(明显是那家客户通知她了现准备的,谁老装十万现金在包里啊).

创业过程中如何撤股

我、同学AB大学至今17年了.2004年后企业没有盈利算利息机器折旧的话是亏损的.她家有三人在厂里上班.她主管着业务、采购.已经和她说得很不愉快了.我们俩都不愿意回厂查帐.再发展下去可能拿不到一分钱了.我们单独对外卖的话知道她做法的人不会和她再合作的.

我想请问各位律师:

1.收了货款不报帐是否属挪用公款??

2.她不买不卖我怎么能撤出我和同学A的`49.5%股份

3.她不提供应收款和公章,在法律上我怎么对应收款的帐

4.假如要分,怎样是合理的分法(应收应付不可分割的机器厂名)

工人说我是好人性情比较软弱的好人.碰到这事颇为头痛,恳请诸位律师指点迷径,不胜感谢!!

新公司法中对公司僵局设计有其他解决办法,诉讼公司解散是最终不得已的手段,朋友如果是在小城市,甚至很难被法院受理.

朋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准备诉讼,一是股东合作协议,看对方是否有违约行为;二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已经无法正常召开、形成决议,公司运营机制已陷入事实瘫痪状态.

如果能举证公司经营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至少你想退出的目的是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