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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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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主知识产权”及其法律保护
当以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引导着事业步进未来知识快车道之际,以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全面科技创新的一场科技革命正在中华大地上涌动。“自主知识产权”这一创新概念的启用,标志着世纪之交的中国在知识经济法制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主知识产权对传统知识产权的挑战,将成为中国在新世纪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过程中的又一新亮点。关于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及法律保护等系列,应成为科技界与法律界共同面对的新课题。

  一、知识经济的权利新主张——自主知识产权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着由经济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嬗变与转型,由知识产品、知识产业、知识经济叠构而成的全新社会经济形态正在引发一场从生产方式到社会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的巨大革命,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为代表的经济增长点的凸显,使人们越来越注重对自身法律权利的维护与保障,关注周边法律资源及其优化配置以及法治经济运行的总体状况。尤其对于中国而言,知识经济固然只是初见端倪,但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诸多法律需求及相关法律矛盾冲突已日渐显现,对于科技法律资源的预设与科技法律关系的重新规范调整已迫在眉睫,知识经济呼唤着“知识经济法制”,呼唤着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核心的法律保障体制的重新构建。近年来,围绕加速科技进步与知识创新,构筑民族高新技术产业新高地这一时代主题,我国科技界率先行动起来,并振臂喊出了自己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权利新主张——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确认与保障。此外,我们不仅要大力保护‘别人”(国外或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专利、商标及版权,我们更要重点关注并倾力保护属于中国人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及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各类“知识产品”。假如忽略了后者,我们则将再次失往抢占未来科技、产业和经济制高点的机遇,在角逐知识经济综合上风的过程中再度败落。

  令人欣慰的是,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的崛起已由观念创新演化为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的一项跨世纪工程。在科技界看来,自主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进人知识经济社会的“通行证”,还是我国加速实现科技产业化的“密钥”。只有坚持走自我、自主创新之路,中国的科技进步与科教腾飞才能真正实现。科技界的这一呼吁迄今已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同与积极回应。党和国家已正式作出决定:将培育、形成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上风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作为我国科技产业化跨世纪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由此看来,首先必须界定自主知识产权的内涵与外延,甄别自主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之异同。

  二、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新焦点——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概念的提出,一举打破了原有的“知识产权”独统天下的固有格式,而自主知识产权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的划分,将可能引发新世纪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又一新革命。究竟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它与传统知识产权存在着何种联系与区别,为什么要着力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怎样保护等一系列题目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法律领域的新焦点。

  (-)自主知识产权释义及其特点

  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其取名似带有公权色彩,是基于主权与主体两大要素而形成的一种尽对化、纯粹化的知识财产权利。自主知识产权一般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如机软硬件、信息产品等)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其中,主权的单一性及主体对主权的依附性是自主知识产权天生的根本条件条件。

  从法律层面上考察,一般意义上或者说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无外乎都具备如独占性。地域性、法定性、无形(权利)性这四大特点。较之传统的知识产权而言,自主知识产权则具有以下四大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