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的?比其他的地方高还是低呢?征收标准有哪些?
关于调整镇江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告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江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30号),现将镇江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以及土地等级范围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含丹徒)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一类土地为16元/平方米;
二类土地为10元/平方米;
三类土地为8元/平方米;
四类土地为6元/平方米;
五类土地为4元/平方米;
六类土地为3元/平方米。
二、市区(含丹徒)应税土地等级划分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
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以及土地等级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镇江市财政局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4日
附件:镇江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 土地范围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一类 | 北府路以南,团山路以北,九华山路——南徐大道——枣林路以西,檀山路以东地区 | 16 |
二类 | 庄泉路以东、北府路以北、达信街以西、黄山西路以南地区以及双井路以东、中山东路――市政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宋官营――大八叉巷以南地区 | 10 |
三类 | 电力路以东、运河路以北、梦溪路以西、长江路——东吴路以南地区的除二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8 |
四类 | 长江路——东吴路——禹山路以南,南徐大道——天桥路——丁卯桥路以北,焦山路——学府路——塔山路以西,润州路——朱方路一线以东内的除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6 |
五类 | 市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段范围以外的`地区 | 4 |
六类 | 丹徒区茅山革命老区的上党镇、宝堰镇 | 3 |
镇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区域 | 土地等级 | 范围 | 年税额 (元/平方米) | 市区 (含丹徒区) | 一类 | 北府路以南,团山路以北,九华山路——南徐大道——枣林路以西,檀山路以东地区 | 16 | 二类 | 庄泉路以东、北府路以北、达信街以西、黄山西路以南地区以及双井路以东、中山东路――市政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宋官营――大八叉巷以南地区 | 10 | 三类 | 电力路以东、运河路以北、梦溪路以西、长江路——东吴路以南地区的除二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8 | 四类 | 长江路——东吴路——禹山路以南,南徐大道——天桥路——丁卯桥路以北,焦山路——学府路——塔山路以西,润州路——朱方路一线以东内的除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6 | 五类 | 市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段范围以外的地区 | 4 | 六类 | 丹徒区茅山革命老区的上党镇、宝堰镇 | 3 | 丹阳市 | 一类 | 西至城河路,东至丹凤路,南至东门外大街,北至中山路,在此范围内的土地 | 8 | 二类 | 东起开发区齐梁路接122省道,南起122省道接西二环,西由西二环接北二环路,北由北二环路经迎宾路接丹桂路至齐梁路,在此范围之内除一类土地以外的土地 | 5 | 三类 | 开发区312国道以东、京沪高铁以西、241省道以南、312国道以北;云阳、司徒、延陵的312国道以东、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以西、沪宁高速以南、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一、二类以外的土地 | 4 | 四类 | 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 | 3 | 句容市 | 一类 | 市区崇明街道区域范围 | 8 | 二类 | 西起石狮路-向北转122省道-向南转弘景路-转西转原104国道至洪武路-向西转通宁路-石狮路 | 5 | 三类 | 华阳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黄梅街道)除一、二类土地范围以外的区域,郭庄镇、宝华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赤山湖管委会 | 3 | 四类 | 其他农村建制镇 | 2 | 扬中市 | 一类 | 市区建制镇(三茅街道,西至中电大道,东至环城东路,南至迎宾大道,北至环城北路和宜禾路)范围内 | 8 | 二类 | 三茅街道适用一类土地等级之外的地区、开发区范围内 | 5.5 | 三类 | 新坝镇、油坊镇、八桥镇和西来桥镇范围内 | 3.5 | 四类 | 环岛江堤公路外围滩涂改造用地(含雷公岛、西沙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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