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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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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运将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在春运到来之前要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赶紧一起看看各地的春运方案具体是怎么样的吧!

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篇一:广西交通厅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力做好 2017 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 2016 〕 2500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强 2017 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出行的通知》(交办运函〔 2016 〕 1434 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 2017 年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 2016 〕 832 号,此件公开发布,请自行上网下载)要求,为切实做好 2017 年全区道路水路春运有关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开展春运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成立 2017 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 潘 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 :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梁 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周xx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劼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韦 慧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

陆xx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日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成 员: 刘 劲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

黄xx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处长

唐 飞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姜永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张 孟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

胡华平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处长

姜继红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黄xx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古尚宣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审处处长

林奇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谢xx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管理处副处长

韦 扬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副处长

李桂勇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公安处处长

莫国坤 广西交通工会、海员工会副主席

杜xx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黄xx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李 程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周 北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

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的春运及春节黄金周运输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春运办)设在厅综合运输管理处,由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建设管理处、水运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机关党委、交通公安处及广西交通、海员工会共同派员组成。

二、完善春运工作机制,优化运输组织管理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航、航道、船舶检验、道路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要把春运工作作为 2017 年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春运组织领导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我厅有关春运及春节黄金周运输工作的部署及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信、安监、气象、铁路、民航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强 2017 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 保障旅客便捷出行的通知》(交办运函〔 2016 〕 1434 号)要求,针对节前客流相互叠加的特点,主动与当地铁路部门对接,做好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科学预测,合理安排运力,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应急保障,把春运及春节黄金周运输的各项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各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研判安全形势,查堵安全漏洞,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强化应急处置,确保春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

四、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丰富“情满旅途”活动的工作内涵,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春运期间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九化”服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春运首日前后,在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集中开展启动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五、做好春节黄金周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服务工作

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落实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提前做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可能发生交通拥堵的处置工作预案,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组织与疏导管控,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现象。

六、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春运为契机,强化信用记录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作为年度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及时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同时逐步将行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严重失信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

七、切实加强春运宣传报道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航、航道、船舶检验、道路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报道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强对春运筹备工作、春运重点时段、春运重点活动等情况的宣传报道,集中报道交通运输一线干部职工春运服务保障情况,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消除误会,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及时将新闻素材稿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春运专用电子邮箱 zhchy @ (图片为 jpeg 格式,视频为 wmv 格式)及厅新闻中心电子邮箱 。

八、做好春运信息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一)春运信息分准备阶段和春运期间 4 个阶段(每个阶段 10 天)进行报送。各市交通运输局和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于春运第 3 天、 13 天、 23 天、 33 天、春运结束后第 3 天分别报送工作情况材料至厅春运办,动态介绍各地各行业春运总体情况、新举措和工作亮点,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

(二)春运期间,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须于每日上午 9:00 时前,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特别是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水运局,同时报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和水运管理处。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前分别将负责道路水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的联系人及电话报送至厅春运办。

(三)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于每日上午 10:00 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分别通过春运黄金周道路运输信息报送系统( ,可经部政府门户网站 中“运输服务司”子站登陆)和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假日信息上报系统)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水运局。

(四)春运期间,南宁、柳州、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和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督促南宁琅东客运站、柳州市汽车客运服务站、玉林汽车客运站(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百城百站)于每日上午 9:00 前将前一天道路客运动态信息直接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五)请桂林、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客运热点地区运输情况报告制度》(交水发〔 2003 〕 369 号)规定,及时将春节黄金周和春运运输有关情况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水运局。

(六)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交办安监〔 2011 〕 58 号)规定,及时将路况信息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应急办,同时抄送厅安全监督处。

(七)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 2015 〕 95 号)规定,及时将春运期间发生的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信息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请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将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值班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

(八)请厅安全监督处及厅相关处室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交安监发〔 2011 〕 97 号)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 2010 〕 84 号)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九)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于 2 月 3 日上午 10:00 时前将《“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水路)客运情况日报表》报送至厅春运办。

(十)请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前将春运情况总结报送至厅春运办,以便汇总后及时报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九、春运工作值班电话(座机为上班时间)及值班要求

(一)厅春运办电话: 0771 - 2115086 (兼传真),电子信箱: gxjttzhc @ 。

(二)春运安全应急电话: 0771 - 2115035 。

(三)春运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0771 - 2115419 、 13978612639 (道路运输); 0771 - 2115318 、 13307715329 (水路运输)。

各单位要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请各单位于 2016 年 1 月 10 日前将春运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报厅春运办。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篇二:沁阳市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春运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焦春运〔2016〕4号)精神,2017年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到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通畅,努力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特制定我市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 准确把握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春运比上一年提前11天,是近五年来最早的春运。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将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的特点。并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春运期间我国出现“拉尼娜”天气事件的可能性较大,我市可能出现冷冻、雾霾天气较多,气象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尤其是农村道路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遇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旅客出行快捷方便, 市政府决定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局、旅游局、盐业局、公路局、城管局、工商局、气象局、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沁阳火车站、沁阳市汽车站、中石化沁阳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工委,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协调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春运工作。交通、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的春运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所属部门的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等,各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运输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抓好春运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交通、公安部门,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车站的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道路客运企业要抓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汽车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对农村、山区的春运安全,要着力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市春运办要组织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督导工作,以直奔站点、现场的方式,加大车站及城乡春运安全检查站点的检查力度,确保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三、健全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理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气象部门要建立天气信息快报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情况,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做好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应急清障设备、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滞留人员安置、疏散分流提前做好准备。

假日期间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预计路网交通流量同比将上升9-12%,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免费放行办法,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和措施对接。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一旦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春运政策和措施,弘扬春运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提供优质服务,方便旅客出行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沁阳火车站、汽车站及其它售票点要努力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具备条件的要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售票和预售返程票等服务。要根据学生和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稳定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利用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辆班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正常)率,对延误的班车、车次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六、严格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2017年1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单位的春运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春运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值班电话、手机号码)报市春运办。并从1月13日开始,及时向市春运办报告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每周一期。铁路部门和交通部门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每周一报,2月21日报40天的情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春运工作总结,并于2月23日前将书面总结并电子版报市春运办。

  篇三:南平市2017年度春运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7年我区春运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和谐春运”为主题,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春运” 为总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机构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全区春运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陈文藩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经信局(电话:5828229,传真:5827440),具体负责全区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具体组织分工:

1.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春运工作指示精神;协调我区春运总体工作;了解掌握铁路、公路客运、公安交巡警等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情况并协调相关事宜;收集省、市有关春运工作的文件资料,编印春运动态简报,做好春运工作总结等;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大(重点)问题。

2.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3.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春运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对外来务工人员留下过年,指导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铁路、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5.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融雪、融冰物资准备;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6.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加强与各镇街、劳动部门和工业园区、企业的联系,要在春运前开始预售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区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铁路部门应该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可以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7.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区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9.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10.商务部门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密切监控粮、油、肉、蛋、盐、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建立肉类、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春运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

11.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12.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13.区总工会要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潭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14.各运输单位和站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船环境。客运站、码头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码头、车船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设置一定的场馆、学校等区域作为应急安置点。

三、工作安排

(一)春节放假前(1月13日至1月26日)重点抓好客运工作。

1.铁路方面。按照“运力配置合理,售票方式灵活,服务内容具体”的原则,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通过采取网络订票、电话订票、增设临时售票窗口、提早预售票时限、延长售票时间、自助售票等方式,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避开客流高峰期,确保安全有序地过渡;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2.交通公路联运方面。及时发布中长途班线班次、加班车、应急运输情况等信息;落实全市客运站,特别是客运站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持续强化卧铺客车、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对车辆出站、途中停车、超速、超载等状态加强监控。

3.高速公路方面。高速公路相关单位要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各项工作,制定迎接车流高峰的应急保通预案,提前调配安排好收费人员,确保收费站春运期间所有收费道口全面开放,提高通行能力;加强路面巡逻密度,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做好多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处做好车辆疏导工作。

5.城区节日运输方面。做好城市客运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及大型活动场所等旅客集散地的组织调度;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群众出行。

(二)春节放假期间(1月27日至2月2日)

重点做好燃料(燃油)、粮食和节日应市商品的运输,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客流低谷时段,采取集中运输等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和市场供应。

(三)节后期间(2月3日至2月21日)

主要抓好旅客返乡、学生返校、民工返城的组织运输。针对初五、正月十五(元宵)之后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提前安排节后售票工作,继续增设售票窗口,坚持昼夜不间断售票,确保节后春运工作有序推进;搜集各部门和单位春运工作材料,做好春运的总结表彰等工作。

四、检查安排

1.春节前(1月18日)、元宵节前(2月9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两次全区农村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2.春运期间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春运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客运班车发车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

五、其他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将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工作总结)报区春运办,区春运办负责草拟全区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南平市政府。

联 系 人:吴xx 电 话:059cc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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