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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公租房怎么申请

公租房 阅读(5.1K)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临泉公租房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泉公租房怎么申请

一、申租对象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城镇中等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县城市规划建成区常住户口;

2、低保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687元以下,中等收入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762元以下,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

3、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单位在临泉县城市区域内);

3、本人与配偶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本县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

2、在本县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就业单位在临泉县城市规划区域内);

3、本人与配偶在本县城镇无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

(一)已经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临泉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向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住房补贴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二)城镇中等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两评议”书即社区、街道民主评议书,“两公示”现场照片即社区、街道在公示栏内公示内容的照片,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临泉县公共租赁住房中等收入低保家庭申请登记表;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核原件);

5、中等收入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低保家庭低保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6、在职、离退休(含社保退休)人员需要出具工薪收入证明;

7、特殊家庭应提交有效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8、不动产查询登记证明、机动车辆查询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查询证明。

经社区评议、公示、初审合格后,报所属街道评议、公示、审核合格后,由街道集中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材料合格后再次公示。

(三)城镇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向所在单位、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两公示”现场照片即单位、主管单位在公示栏内公示内容的照片,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就业情况、本人与配偶在本县城镇住房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2013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4、特殊专业人才需提供县政府引进的`证明材料;

5、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6、临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申请登记表;

7、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8、特殊家庭应提交有效证明复印件;

9、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经单位公示、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主管单位公示、审核(没有主管单位的直接由单位审核)合格后,由主管单位集中资料(含电子版)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材料合格后再次公示。

(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两公示”现场照片即单位、主管单位在公示栏内公示内容的照片,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就业情况、本人与配偶的住房情况、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2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即稳定就业2年以上;

4、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原件,非临泉县城市户口);

6、特殊家庭应提交有效证明复印件;

7、临泉县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申请登记表;

8、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经单位公示,初审合格后,报所属主管单位公示、审核合格后,由主管单位集中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材料合格后再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