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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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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在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下面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一

20XX年,南山区卫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实施方案》、《南山区201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努力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现我局各项工作都已实现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2015年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一)建立学法用法制度

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纳入我局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法制思维和文明执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成立依法行政监督管理专门机构,负责督导

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政法科,其它科室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落实监督好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三)实行了依法决策机制

实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拨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对一些特别重大事项,实行了实施前由政法科、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局政法科、局法律顾问先后对我局的《南山区社康信息平台建设合同》、《固生堂选址》、《答复仲裁院关于卜秀珍案的回函》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区法制办请示汇报,防控了风险,维护了公共资金安全,使我局的各项行政决策均符合法律规范。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10月份,我科共受理个人政务公开申请1宗。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坚持内抓培训、外抓宣传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围绕“六五”普法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民生发展”这一主旨,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不定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先后请专业人士和我局的法律顾问,对相关执法人员就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文明执法的水平。今年未发生以我局为复议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以普法主题纪念日为契机,与其他业务科室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大纪念日,大力普及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529”计生协会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预防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纪念日,有计划分步骤地大力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和便民维权活动,为卫生和计生人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法律进医院工作。为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医院营造依法执业的法律氛围,我科邀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兼公共关系中心凌翔主任,先后在西丽医院、南山慢病院、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做了题为《守住两条底线,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法律讲座,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按区编办、区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多次全面审核、确认。如实、准确报送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审批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做到了依法履行职权。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承诺的办理时限尽可能进行了压缩,争取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最优化的行政服务。

三、法制惠民措施落实到位,政府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一)妇幼卫生服务有新突破

一是通过新媒体加大妇幼卫生惠民服务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社区工作站的沟通,增加居民和社区人员的知晓度。贫困孕产妇救助大大简化流程,提高救助额度。新修订的申请救助流程可以通过社区工作站或医院两条路径,大大方便了申请者。2015年通过正规途径申请救助的孕妇数为29人,是2014年的10倍。二是切实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对有条件开展早孕建册的社康中心进行了评估,选定2家作为早孕建卡试点社康中心,全年共完成社区内早孕建册280人次,将孕妇及早纳入系统管理,更好地接受孕期健康教育,降低高危孕产妇比例。2015年南山区全人口系统管理率86.84%,较去年上升2.7%。三是制定《南山区妇幼保健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召开项目计划会、年中进行项目阶段小结、年终进行项目总结及评价,经费按时下达的管理模式,对我区各项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了全区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成效。新开展了“3-6岁儿童神经心理保健项目”,全年免费为45512名在园儿童进行心理发育筛查,建立了由幼儿园、区级医院、市级医院组成的“三级心理行为筛查网络”,开展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监测与转诊。对异常儿童建立档案,电话随访,进行医学干预,全年转诊到区妇幼保健院的28名儿童均得到有效干预,成功实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大大降低了不良后果的发生风险。四是健康南山项目(三个子项目:宫颈癌HPV筛查、唐氏综合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遗传性基因筛查)作为2015年南山区民生实事,进展顺利。全区共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与耳聋基因联合检测1443例,进行免费唐氏综合征无创产前筛查55例,均按要求进行指导和随访。印发健康南山宣传海报30份、宣传折页10000张,在蛇口消息报等大众媒体平台上加强宣传。

(二)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一是制定帮扶方案。我区制定《关爱帮扶失独残独家庭工作方案(试行),失独残独家庭凭爱心卡在社康中心诊疗,可享受诊疗费半价优惠;免费健康体检等家庭医生服务。印发《2015年南山区失独残独家庭体检方案》,以自愿为原则,组织辖区户籍失独残独家庭成在南山区人民医院,按南山区干部体检二挡标准免费做体检。至12月底,已对105名失独残独家庭成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里。

二是开展帮扶慰问。我区每年于元旦春节宣传服务月、“5.29”会员活动日和中秋节,分3次对失独和残独家庭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三是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本着“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计生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制定合理分配方案,对57户患大病或遭受较大意外伤害的失独家庭和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病残独生子女和经济困难的基层计生工作者、计生协志愿者、流动人口优秀会员等赠送了医疗救助金。

四是做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自2012年起,我区已连续4年为全区约4万户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成员购买计生意外伤害保险,每年惠及群众约12万人,深受群众好评。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办案能力。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和139信息系统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组织承办卫生行政处罚案例点评会,特邀其他单位专业人员点评我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并积极参与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稽查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处罚合议、法律复核等重点环节的内部稽查工作,形成全程监控的执法风险防控体系。至2015年10月底已办结归档行政处罚案件250宗。没有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是务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根据综合执法优势,对辖区各职业卫生进行常态化监督。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职业病危害监督270间,重点企业监督160间,覆盖率为100.0%,重点企业建档率100%。共完成职业卫生行政处罚12宗。

四是做好日常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巡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81间,各类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为每家2次。截至10月31日南山区共立案查处44宗。除了行政处罚,我所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65间次。

五是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大力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牵头组织街道办、公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联合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按街道成立5支“清无”行动小组,对辖区内无证行医“钉子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联合清无”行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行动深入医院、门诊部、社康中心、个体诊所、社区、工厂、城中村等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折页等,有效遏制了我区无证行医行为,对“重灾区”的相关违法违规从业人员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2015年共检查无证行医29间次,核实19间次,取缔无证“黑诊所”19间次。

六是利用综合执法优势做好控烟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全市控烟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共出动197人次,监督检查132间次(其中有现场笔录37间),受理控烟投诉48宗。对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个人进行劝导105人次,共处罚个人37宗,均处以50元罚款;单位警告处罚39宗。

七是进一步加强打击“两非”力度。成立了南山区查处“两非”领导小组,涵盖卫计、公安、市场监管、妇联、街道等相关部门,将打击“两非”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全年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72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48家(次),未发现我区医疗机构存在“两非”行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范围内。

八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我局联合财政等部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今年,区审计局还对我局进行了为期50天的最近5年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审计局在审计完成后充分肯定了计生和财政系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在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引入承诺办证制,全年及时准确地办结再生育2983宗(其中单独再生育2410宗)。

五、依法调处医患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截至10月30日,我局共接到南山区区属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投诉信访案件140件;其中投诉区属医院的共有80件,投诉社会医疗机构的共有60件。死亡纠纷基本处置得当,未发生大的“医闹事件”,均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至10月底,区级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完成了60宗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超过90%,占区级医疗纠纷总数的40%左右。我区四家区属公立医院3家购买了医疗责任险。

六、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一是继续严把社会医疗机构设置、变更审批和校验关,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由于取消了社会医疗机构距离限制等限制条件,社会医疗机构申办数量大幅增加。至10月底,共完成受理审批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申请52项、变更申请80项、执业登记申请51项、校验申请196家。全年新增门诊部20家,中医馆5家,中医坐堂医诊所2家,诊所20家,医务室3家,注销11家(门诊部1家、中医馆1家、诊所7家、中医坐堂医诊所1家、医务室1家)。全区受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新办、换证、变更许可项目)申请10宗,申请通过并发证的共8宗,不通过的均书面告知申请人。继续加强区属医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和放射诊疗许可监管,完成放射诊疗许可77家(含新证、变更、校验)。以上审批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按要求录入《深圳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未接到相关投诉。二是加强对执业医护人员的管理。我局全年完成执业医师首次注册登记49人,执业医师注册780人次。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100%、申请人满意度100%和实现窗口服务零有效投诉。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卫生计生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使我局的行政管理体制办事更高效、运作更协调、行为更规范。

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卫生法制适用功能

(一)推行普法进医院

拟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在各医院开展《职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控法》等普法宣传,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守住道德底线。

(二)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业人士进行专题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力争降低、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继续做好主题法律宣传日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继续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三、针对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

针对现医疗服务市场中存在的无证行医点隐蔽性强,取缔后回潮率高,常规巡查难以发现;医疗机构非医师行医的情况仍然存在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

四、加大职业卫生和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协调我区卫监所、疾控中心和西丽医院三家单位共同做好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针对医疗机构审批放开,我区医疗机构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协调卫监所增加人员投入,加大监督和日常巡查力度。

  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

一、深化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16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6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