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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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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xx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思想,引领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和执法办案“五严禁”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一、依法行政执法情况和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

(一)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五严禁”制度,各项工作显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的规定,切实预防和纠正干警在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在2013年底就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2015年,我局按照安排部署,继续常抓不懈,确保令行禁止,各项工作实现零投诉,未发现违反“五严禁”规定的情形。无被法院或上级机关依法裁判或者认定违法的具体执法案件。

(二)四大措施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1.调查评估精细化。2014年,我局为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制定了《贵阳市xx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此规定全面开展适用非监禁刑社会调查工作,对每项指标实行分值量化,对评估实行精细化管理,疑难重大的案件报请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很好地杜绝了评估过程的人为因素,切实做到“五严禁”,至此,我局已开展非监禁刑委托评估224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过程管理严肃化。我局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各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等制度,开展“三个一”(一次法制学习教育、一次社区服务、一次走访入户)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0名,在册社矫人员130名(其中1-9月新增社矫人员64名)。

3.“三个同步”无缝对接安置帮教工作。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三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矫正帮教工作人员衔接同步。建立同一组人矫正、同一组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保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协调解决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至今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10名。

4.快速推进特赦工作。根据主席签署的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为快速实施这一专项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特赦工作,按照既不能错也不能漏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呈报。10月17日,根据贵阳市中院的裁定,我局向首批受到特赦的8人集中宣布并送达了文书。

(三)加强对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1.律师管理目标化。我区现有的名恒律师事务所在业务上原直属市管理。为了让律师更好地为我区发展服务,经与市协调,从2014年起,实行双重管理。2015年初,我局与名恒所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完成主管部门交办任务情况六个方面对名恒所下达全面工作目标任务。并不定时对律师所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

2.办案监督常态化。一是我局通过对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情况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当事人,了解律师的服务态度、工作满意度、收费情况等,例如今年10月由局律公科牵头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大回访活动,从名恒所全年所办案件中随机抽取6件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加强对律师廉洁公正办理案件的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满意度。二是每年开展执法执纪检查。主要检查律师所当年所办案件卷宗和律师所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是否规范,通过开展律师执法执纪的检查,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

按照区委两书一堂三师一网的工作要求,为实现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今年年初,区司法局从名恒律师事务所选聘6名业务骨干按每2个村居配备一名律师的标准对麦架镇进行全覆盖;艳山红法律服务所对艳山红镇进行全覆盖;xx法律服务所对白沙关社区进行全覆盖;区法援中心对大山洞、艳山红、红云、铝兴社区进行全覆盖;选聘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分别结对牛场乡、沙文镇、都拉乡(含都新社区)进行全覆盖;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再逐步充实律师资源。区司法局制作的近10万张法律援助和公益律师联系卡已向村(居)发送,制作安装的240多块公益律师公示牌,将公益律师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在村寨、居民院落进行公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服务。自3月在麦架镇青山村启动律师包片、包村工作后,各包村律师陆续开展工作,包村律师在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帮助村民维权,为村集体依法办事把关,取得很好的效果。此外,除加强对工青妇等单位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外,今年新设了区老龄办、区人武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服务阵地。

(五)发挥内、外双重监督作用

一是内部多手段监督到位。即采取干警自查、科所室帮查、纪检督查等手段,查找存在的问题,先自纠、后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成效,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将区公证处、区法援中心的业务通过xx政务、区司法局网站等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度;将律师、基层法服务工作者信息上网,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把司法行政行风评议权交给群众,接受监督。

(六)“五严禁”制度落到实处

1.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

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扩大受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做到有案必受,并自加压力,缩短流程时间,将对申请的审查时限由《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15日缩短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并且书面通知受援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2015年共受理法律援助受理案件285件,解答咨询725人次。

公证处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除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外,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对无法亲自来办理公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公证事宜。2015年共办理公证案件理577件。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网络平台的便捷快速作用,对拟释放人员信息及时网签、及时转送乡(镇、社区)综治办,对回归刑释人员及时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2.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