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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委托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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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招商委托合同范本

招商委托合同3篇

委托招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双方共识: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整体招商代理商。

(2)、 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合同标的:

本项目名称:项目。

本项目规划商业面积(简称MLS)为 平方米。

三、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其投资于本项目中MLS全权委托乙方招商。

四、委托期限: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商全部完毕。

五、委托内容:

指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规划的MLS制定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工作流程: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就本项目的招商成立项目组展开作业。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定期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招商方案,并在提交方案时对方案内容予以解释。以上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提出调整要求。

3、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制定及招商执行:在本项目工程开工后,即进入此阶段。乙方负责对该项目作细分计划,为甲方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协助甲方制定租金价格,派驻专业招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具体品牌招商工作。

七、费用划分

1、甲方承担项目推广费用,包括推广费、招商道具、现场运行费、宣传资料印制费以及双方书面认可的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的招商现场部分运行费包括现场服务、电费、水费;甲方将设备完好状态交与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耗材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担现场(不包括甲方人员)及场外招商人员工资福利、业绩提成;

4、乙方承担现场部分运行费用(包括电话费,办公用品及耗材);

5、日常客户活动及招商资料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招商佣金: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的费用按本项目可售部分销售均价乘实际招商面积计提招商佣金:

A、租赁期1年以上的,按1.3%计提;

B、租赁期1年以下的,按实际租赁月数计提(1.3%为年租金总数);

C、如本项目中MLS进入第二轮招商后,按1个月租金计提;

(2)、招商的费用按以下四个时间节点分别结算:

A、签约后一周内支付该项目预计招商佣金的20%的费用作为前期相关费用;

B、根据招商计划与进度,在意向商户达到5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40%

C、招商率达到8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20%

D、如其开业,支付剩余款项(全部应付佣金减去上述三项佣金的余款)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及招租方案;

B、在招商及招租过程中所涉及的招商定金和客户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由乙方代为开具甲方收据。

C、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内容。

C、根据乙方的招商需求,对物业进行适当改造。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招租;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

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及招租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承担本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和办公费用;

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十、税金:

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签于: 签于:

篇二:商铺招商委托书

盛世中央商铺招商委托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订立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在远安盛世中央所购买 层 号的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的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的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就 号商铺的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的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的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若转让本委托书约定商铺的所有权及产权,应与受让人约定继续履行本委托书为转让该商铺所有权及产权的附属条件,或受让人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委托书;因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的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的,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七、本委托书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委托书拟定一份,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招商委托书

招商委托合同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XXXX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 XXXX 项目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招商加盟事宜。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合作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期限内,双方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

三、双方共识: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将作为甲方 XXXX 项目的招商合作商,在湖北地区开展本项目招商加盟的事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本项目招商的一切相关事宜。

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本项目的招商合作商,代表甲方引进此合同下各项目的加盟合作方。如果加盟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并交付定金,即承认乙方完成此合同下的义务并生效执行此合同下的各条。

四、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 XXXX 项目招商活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满 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品牌分销经营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湖北地区线下推广到 30 家加盟商(加盟条件具体见“XXXX加盟合同书”)。

1)甲方应为乙方保留相应的股权权益 ,甲方可依据乙方的市场开发贡献予以赠送受让。

2)乙方也可选择资金入股形式,甲方将以A轮估值融资股价进行核算交易,若合同到期,乙方也可依据“保证金推出机制合约”进行推出。

3、乙方开展招商活动中,增设加盟店铺需达到甲方统一规范及要求。

1)加盟店铺400-600m2建筑面积.

2)加盟店铺VI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店面布局陈列统一

3)加盟店铺LOGO标识统一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方案

3、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4、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5、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6、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7、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2、及时向甲方联络人(甲方书面指派的专人)汇报工作内容。

3、在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4、根据甲方的招商需求,对本项目招商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5、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

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本项目招商活动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以本项目招商合作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招商加盟资料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免责条款

1、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延迟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面:如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地震、洪水等。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