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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就业补贴 阅读(9.58K)

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南就业补贴如何申请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海南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一、补贴对象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二、补贴标准

1、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留用率是指见习基地在一个考核期内(上年7月至当年6月底),与见习期满或提前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三、办理材料

1、单位按月支付见习人员见习岗位工资,应在支付见习岗位工资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初次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单、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岗位工资银行支付凭证、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2、上述初次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单位申请后续补贴资金,应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工资银行支付凭证(就业见习人员有变化时,还应提供就业见习人员变化表),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月将后续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