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办事指南>人事档案>

沈阳人事档案调档流程

人事档案 阅读(3.81K)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直接形成”说明档案继承了文件的原始性,“历史记录”说明档案在继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时,也继承了文件的记录性,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沈阳人事档案调档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人事档案调档流程

一、办理流程:

1、调档函按如下要求开具:

1)办理失业的,提供“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单”;

2)办理退休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3)考取机关、事业单位的的,由考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开具调档函;

4)被本地有党委建制的单位录用的,由单位开具调档函,被个体、民营、三资企业等无党委建制的单位录用的,由该单位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5)跨市调转的,由调入地政府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6)升学深造并录取的,由录取院校开具调档函;

7)改派到外市的,提供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根据调档函要求及人事档案情况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开具相关人事档案转递手续;

3、若需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存档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好委托书并由存档人签字按手印。

二、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在我局托管人员。

办理材料:身份证、调档函;

办理地点:劳动大厦一楼档案管理处

三、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联系电话:024—225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