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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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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采暖补贴将“暗补改明补”,按照职级一次性发放,可通过职工工资卡支付。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6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2016

2016北京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的范围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具体供暖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元,个人还需交1500元。据调查,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这次改革大约涉及89万人,由各单位供暖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本市从2004年开始着手“暗补改明补”政策的研究制定,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让供暖补贴管理更加透明。至于广大企业为何未列入此次改革,是因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资构成复杂、采暖补贴形式多样化,所以暂时没有进行改革。“我们正在研究方案,计划明年先从国企开始入手推行改革。”

至于是否会导致欠费率提高,这位负责人认为,新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按时交纳,如果拒不交纳,用人单位有责任劝解,督促交纳。

居民供热价格本采暖季没有调整。

上周本市已公布相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所有或承租的房屋采用集中供暖形式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也将实施新的供暖费补贴办法。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有5.6万户居民可享受这项补贴,民政部门正在抓紧落实相关细则。

在供热保障方面,据介绍,今冬区域集中供热用煤量预计将减少到400万吨以下,目前供热单位已完成储备计划。今冬全市天然气用气总量预计为101亿立方米,经与上游供应企业对接后尚有部分缺口,目前正在协调上游供应企业尽全力保障需求。随着国华北京热电厂、京能石景山热电厂燃煤机组的.关停,今冬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将全面投入使用,全市燃气供热比例由50%提高到80%,城六区基本实现供热无煤化

2016辽宁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

1月19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办法自2016-2017年采暖期起施行。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将根据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补贴将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发放。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采暖费报销按原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采暖费补贴计算方法为: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建筑面积)×沈阳市采暖费价格标准(元/建筑平方米)×补贴系数=年采暖费发放额(元)。补贴系数为100%,沈阳市采暖费价格标准以2015至2016年采暖期采暖费标准为基数,每5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次。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正副厅(局)级14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下);正副处级105平方米;科级和科级以下85平方米。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人员140平方米;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人员105平方米;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及以下相应职务的人员85平方米。工勤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05平方米。

《办法》明确,按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全部由个人自行缴纳支付,各单位不再报销职工住房采暖费。

辽宁采暖费暗补变明补一次性发给职工

12月3日,辽宁省建设厅消息,《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从2016年至2017年采暖期起停止单位报销采暖费,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由职工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从而推进供热按计量收费,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提高居民节能意识,达到节能减排目的。

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此后,国家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我省出台的《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实施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此前,我省的大连、鞍山、锦州、铁岭、葫芦岛5市已先后实施了采暖费“明补”。此次,省直机关中先行推行“暗补”变“明补”,并以此带动未实行的9个市尽快实施。

《实施办法》对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及标准、相关政策、资金来源、有关要求、其他事宜等6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实施范围:省直驻沈阳市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不包括所属县市。驻地在沈阳市以外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可参照执行,省直企业职工可参照执行;发放标准: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及相对应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发放方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