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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采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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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期,河北有哪些补贴可以领?关于河北采暖补贴标准又是怎样的?以下搜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河北采暖补贴标准

河北省农业厅2014年7月30日发布《关于抓紧上报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具体补贴标准:煤改太阳能每户补贴为省级1.4万元,县级300元。

保定、廊坊禁煤区采暖补贴

2016年9月23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范围:保定、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

采暖期河北有这些补贴可以领,廊坊人你知道吗?

【农村“电代煤”可领这些补贴】

设备购置补贴85%: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采暖期用电补贴: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

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

【农村“气代煤”可领这些补贴】

设备购置补贴70%: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

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

户均4000元补助: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

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

衡水:5万多户“煤改气”居民可领补贴

衡水市将启动“煤改气”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桃城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的233个村、55111户,将于2017年6月底实现村村户户通燃气。

工程补贴标准:煤改气改造费一次性补贴2600元/户。市财政对使用燃气取暖用户给予1元/立方米补贴,区财政给予0.5元/立方米补贴。“煤改气”改造费一次性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过期不再享受市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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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暖补贴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3号)第一条规定,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

根据通知,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调整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1240元。

承德失业人员可领采暖补贴

2015年3月1日起,承德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的冬季取暖期为失业人员增发其领取标准20%的取暖补贴也相应上调。

市区(市本级、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和鹰手营子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元、152元、164元分别增至154元、168元、180元;非贫困县(平泉、宽城、滦平、兴隆、承德县)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8元、138元、150元分别增至142元、154元、166元;贫困县(隆化、丰宁、围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16元、126元、136元分别增至130元、142元、152元。

石家庄特困人口可领采暖补贴

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热价格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石政发(2007)57号)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增加为700元采暖费补贴。

低保、特困、优抚等用户应先按时全额交纳采暖费,于2017年元月以后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采暖补贴领取事宜。

除石家庄外,河北其他市针对特困人口也有相应的采暖补贴,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拓展阅读:

  河北: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上调

为进一步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条件,减轻冬季取暖成本的增长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负担。近日,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了相关政策,决定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在原取暖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

调整后,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县(以上简称“坝上地区”)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为1240元。这次增加的取暖补贴,对于2012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员,2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发放;2月份(含2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