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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转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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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转的通告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按照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我市将于近期将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原广发银行医保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结转至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保障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停止医保卡个人账户消费,并对余额进行冻结、结息;

(二)2015年10月15日起停止医保卡制卡、发卡、补卡,并停止冲卡、销卡等相关业务;

(三)2015年11月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已激活保障卡,停止划入医保卡;

(四)医保卡个人账户结存余额将在清算后逐步分批划入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预计将在2015年12月底完成已激活保障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结转工作;

(五)保留医保卡金融功能,医保卡金融账户余额不进行结转,暂不办理销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