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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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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人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公告

 一、公开提名岗位

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党务相关工作经历。

2.现任正处级领导岗位;或具有副处级领导岗位两年以上且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副处级岗位的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且具有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在任职经历上可适当放宽。

3.中共党员,具有五年及以上党龄。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部(处)提名,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提名、个人提名、本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提名表(见附件)。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6年9月28日(周三)16:30前将相关提名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盖章)后,投入设在徐汇校区行政楼908室门口的提名箱内,也可以E-mail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

联系电话:64322682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