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薪酬制度范本(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薪酬制度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竞争力的原则。
4、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支付的薪酬,通过工资卡和现金实现。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主管)、财务、人事、后勤岗位(会计、出纳、采购、人事、行政、文员、后勤、班长、保安)、市场岗位(客服部、大堂、贵宾区、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师、电操、收银)。
第三节:薪酬结构
第一条:员工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其它。
第二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具体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指企业为强调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对员工采取一种业绩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数。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不同,公司给予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五条:职级工资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所采取的一种约束机制,以发挥员工的最大主观能动性;
第六条: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对公司所作的贡献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七条:岗位补贴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补助;
员工薪酬制度2
(一)清洁工、毛巾洗涤工、厨师、
岗前考察期为两天,期间美发店只提供两餐一宿,并无工资。两天后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发放,一个月后转正者,按基本级别工资发放。期间美发店提供两餐一宿,私人物品自理。
(二)收银员
必须先参加指定的职前培训7—20天的时间(并需要到指定的美发店进行现场操作5天以上)。职前培训期间收银员7天学习期无工资,7天后至上岗前为每天10元补助,店铺地培训期提供两餐一宿,私人物品自理。
(三)发型助理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底薪 + 提成 + 小费 +奖金 ― 罚款 = 工资。
2、 新进员工(助理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2.1 新进人员公司统一收取保证金300元(可先交100元,其余的从工资中扣除)。
2.2 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第一个月底薪为100元,没有提成及奖金;同时扣除1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如会洗发及按摩了,底薪为3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剩余的保证金。第三个月会染发(上大牌)了底薪为450元加提成。
2.3 只会洗法,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第一个月为底薪300元加提成,同时扣除200元保证金。第二个月会染发了为底薪450元加提成。
2.4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工资为本制度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其中底薪为450元)。
2.5 助理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底薪增长为500元,助理工作三年以上底薪为600元。
3、 助理人员提成规定如下:
3.1 外卖(向外销售产品) :扣除产品成本后按20%提成。
3.2 小头(单剪、单洗、单吹):按20%提成。
3.3 大头(烫、染、营养、离子):(见员工薪资规定)
4、 上岗制度:
4.1 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新进人员,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不上牌)。
4.2 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前三天不上岗(下牌),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
4.3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前三天大小牌都不上(只有底薪),每天由各部门总监统一培训一小时。
4.4 没有洗发和染发经验的人员(即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100元。
4.5 只会洗发不会染法的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能上岗由各部门总监继续培训(下牌),工资底薪为100元。
4.6 有经验的(会洗发又会染发)新进人员如上岗后不合格,则不准染发只能洗发(下大牌),工资为底薪300元加提成。
5、 本公司老员工(助理)按第1条执行,其中底薪为450元。
6、 助理人员不准预支下半月工资。
7、 新进人员在工作中不合格或自动辞职的100元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 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
9、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发型师
1、准发型师:上剪吹牌,不上烫染牌,参加发型理剪工作,按其技术水平由营业额提成12%—20%入工资。提成百分比按每两个月可调升1%,表现突出的,而且上司评价良好的可每月调升1%,但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最高标准(面试2天内离场的工资不发放)。
2、发型师:培训适应学习期为3个月,头10天不能上烫染牌参加工作,按营业额提成30%,作为劳动报酬。合同期2—3年。(试工2天离职的,工资不发放)。
3、高级发型师:学习适应期,观察期为7天,7天内只上剪吹牌,7天后上电局牌,未签合同前离职的,要先申请批准后才可离职,试工2天内(含2天)离职的工资不发放,工资按营业额的25%提成发放。7天内工资提成为25%,7天后提成为35%,合同期为2年,工作期内公司提供两餐一宿,个人物品自理。
4、以上提成均扣除成本10% 。
(五)店长、主管、管理人员等
观察表现期3天,期间每天津贴40元/天,7天后按基本工资发放,3天内离职(自动或被辞退)的,不发放任何津贴。
1、 美发师培训考核,可分为店长、发型师、发型师助理,其工资底薪也依次不同,发型师的待遇一般为提成+奖金。
2、发型师入职前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入职,试用期1—3个月按基本工资待遇,3个月后升正式发型师。
3、工作满2年后可调整基本工资,或凭店长(主管)、提携升为高级发型师。
4、每月制定美发店业绩总额、发型师月目标业绩(目标业绩也可按照发型师的基础底薪和提成定。如底薪800元,绩效工资200元,按业绩10%提成计算,发型师当月目标业绩应定为1000元,然后才享有提成,如未达到则只发底,扣发绩效工资)。
5、服务工作资金:发型师每次服务完一个项目可按服务的辛苦或收费的基础价格给予服务工作奖金,这种方式可避免对免费或有优惠权客人互相推让不做或造成对客人的服务质量不好。
具体方法分为:
A、2—3元 收费低、操作简单
B、5—8元 收费中、服务较劳累
C、8—10元 服务技术高、收费较高
6、有些方法也可按直接操作一个客人规定提成多少钱,业绩再按每次操作提成。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没有积极推动客人的心态。
7、也可直接按每月销售的多少提成 %,设有服务工作奖金、业绩任务奖金。
员工薪酬制度3
1 薪酬与薪酬激励
广义的说,薪酬是指企业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和服务而获得的经济报酬,其基本形式包括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资、奖金,以限制股份和股票期权等形式提供的奖励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的保险、福利等物质利益。薪酬激励是通过薪酬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员工进行经济奖惩以实现其激励约束目标的一种机制。对于现代企业中“支薪”的职业经营者而言,从人力资本角度说,其薪酬是其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是其人力资本的价值。从经营者的激励约束角度说,报酬是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激励约束其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对企业贡献所获的奖励。
2 国有商业银行核心员工的薪酬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不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以“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的现代商业银行薪酬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受到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实施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2.1 总体薪酬水平较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业比较,国有商业银行员工薪酬水平和银行经营绩效均存在很大差距。作为国有银行的之一的工商银行,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在中国银行业中均位居第一,2002-2003年,中国工商银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招商银行的24一33.7倍,总资产规模为10.2一13倍,但人均薪酬仅为32.4%一35.5%;工商银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花旗集团的1.62一1.45倍,总资产规模为52.5%一50.5%,人均薪酬仅为7.4%一7.7%。
人力资本成本是商业银行经营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低工资水平有助于改善银行短期财务指标。但人力资本成本又是对员工工作努力付出的一种补偿,在行业竞争激烈、高素质员工紧缺的情况下,过低的薪酬不利于获得和维持优质人力资源,从而不利于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构筑和保持。
2.2 收入水平没有拉开差距
在国有企业中,政府对经理人收入水平一直实施严格的管制,主要的管制手段是将经理人收入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即定为职工工资水平的若干倍。国有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中国商业银行多数采用行员等级工资制,如某国有商业银行2003年建立的行员岗位等级为12级,对应的工资等级56级。最低的56级工资的薪点为0.85,6级工资(相当于一级分行行长和总行部门经理)薪点为3.85,后者为前者的4.5倍,基本工资级差较小。
2.3 薪酬形式单一,长期激励机制缺乏
不同的薪酬结构产生不同的激励作用。以现金支付为主的薪酬结构注重的是短期激励,有可能导致被激励者的行为短期化。而限制性股份奖励、延期股份奖励和股票期权奖励等业绩薪酬形式既激励被激励者追求长期利益,又将他们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激励其为增加所有股东利益而增加自己的收益。
3 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薪酬激励弱化的原因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国有银行产权是缺陷导致激励机制弱化的主要原因。不同的产权制度下薪酬激励机制的.作用可能是不同的,外国企业经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大多是建立在产权私有环境下的,在委托代理框架下仅仅探讨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问题,还存在较大的片面性。
在法理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它的初始委托人或最终委托人是全体人民。但财产本身的特性要求有具体的委托人,这样可以明确地规定权利和义务如何使用、怎样配置。由此就需要由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来具体行使财产的权利,“全民所有”实际成为“国家所有”,国家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财产的实际委托人。
法律上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虽然明晰,但在实践中却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因此国家这一抽象存在难以明确为人格化的所有权主体。在产权制度上,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所有者缺位”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固有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导致了激励约束效果低。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一代理框架中,产权主体虚置以及所有权的多级代理等问题造成了激励机制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人一国家承担着高昂的代理成本。
4 政策建议
4.1 确定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员工的业绩必须基于广泛的因素而非单一的标准,以避免鼓励员工为追求单一的业绩而牺牲银行其它重要方面。对员工业绩的考核目标应该包括业务单位的业绩和个人的业绩。以激励员工以个人奋斗和团体协作相结合为提高银行整体业绩而多做贡献。对于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其业务业绩应该包括其分管的业务单位的业绩和银行整体业绩两个层次综合考核。
4.2 真正建立起以绩效薪酬为主,其他福利保障为辅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这也是最根本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起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要简化薪酬中的福利部分,尽量使用现金薪酬和长期激励作为薪酬激励的重点。
4.3 构建差异化的薪酬结构
(1)管理类员工:按照“年薪制”的原理进行设计和管理,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长期激励+福利”的薪酬结构,实行以绩效工资和长期激励为主,岗位工资为辅的分配制度。战略管理类和经营管理类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40/60,业务管理类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50/50,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50%。
(2)专业技术类员工:按照“岗位工资制”的原理设计,采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薪酬结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可根据具体的岗位系列在 60/40 和 70/30 之间,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 30%。整体薪酬较为稳定,少数资深专业人才和关键岗位员工可享受股票增值权、奖励性年金等长期激励。
(3)市场营销类员工:按照“佣金制”的原理设计,采用以绩效工资为主体、岗位工资为辅的薪酬结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为 50/50,绩效工资上下浮动比例为100%。绩效工资根据营销业绩确定,实行基于业务综合积分制的提成佣金制度,超过100%的绩效工资部分实行延期支付制度。
员工薪酬制度4
员工对于薪酬的不满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人们总是存在看重自己价值、抬高自己能力而贬低他人价值贡献的倾向,所以不是觉得自己的付出与薪酬获得的绝对值不匹配,就是觉得与他人的薪酬差距没有体现出相对价值的大小。
时值年终,许多企业又要面对一片要求“加薪”的呼吁之声,然而调薪却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是“摁下葫芦起了瓢”:对一批人的调薪常常引发起另一批人的抱怨,他们感觉公司只是喜欢给“哭闹的孩子吃糖”,让埋头苦干的员工吃了亏;而那些得到调薪的员工,其实也未必见得就满意,反而为认为自己只是“争取到了本来就应得的回报而已”。于是,对薪酬实行“救火式管理”的企业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薪酬水平越来越高,人工成本直线上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对薪酬的抱怨却越来越多。尤其是核心员工,当他们感觉公司并不能真正以对公司的价值创造大小为给付薪酬时,作为在职场中颇具竞争力的这些精英,就会率先萌生离职的念头。这种“应急式”的薪酬管理折射出企业在薪酬管理中所存在的两大失误:一是没有考虑企业到底应该为谁支付高额薪酬,二是没有针对如何实现薪酬公平性进行深度思考。
一、薪酬制度的政策性倾斜
有效率的薪酬制度所吸引的人才、倡导的行为以及奖励的技能一定是与企业战略发展导向一致的。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确认组织中薪酬最高的那部分员工(相对于市场上的薪酬水平,而不仅是与企业内部相比)所具有的性格特征、表现出的行为与能力是否与实现战略目标需要的相一致来判断薪酬制度的有效性。
1、关注核心人才
薪酬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使企业能够将组织的有限资源聚焦于对组织核心人力资源的投入,同时能兼顾企业多数人的公平与感受,从而达到激励留住核心员工,支撑组织战略实现的目的。组织的核心人力资源可以用右图的三维模型来体现:
首先是岗位价值高。岗位的价值在不同的战略导向下会存在较大差异,以生产制造企业为例:如在市场领先战略模式下,市场开发及销售岗位就成为企业关键增值岗位,而差异化战略要求员工具有更加敏锐的市场嗅觉与营销能力,新产品开发岗位也就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
其次是业绩好。具备组织核心人力资源候选资格的人才必须要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业绩水平,在岗位上持续为组织提供高质、足量的稳定产出。
最后是能力强。能力强是承担高价值岗位责任的前提,也是保持良好业绩的基础,但现有能力水平只是能力强的一个方面,想成为组织的核心人力资源还必须具备进一步开发与提升的潜能。
岗位价值高、业绩好、能力又强的人才对组织的贡献度明显高于其他人员,企业要能够及时将组织的薪酬政策向这些核心人才倾斜。
2、激励关键行为
不同的战略导向对各岗位的绩效要求、行为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薪酬设计中会侧重于短期行为指标;而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则更加侧重于员工的长期行为,侧重于对长期指标的奖励。因此,企业在对以上岗位明确薪酬定位的同时,还要合理设计其薪酬结构及岗位绩效指标,以最大限度的、最长期有效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证各岗位绩效指标对组织战略的支撑作用。
刚刚谈到的是薪酬定位的倾斜,但是否对核心人才倾斜就能够达到保留人才的目的呢?根据多次在企业开展薪酬满意度调查的经验,员工对薪酬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不在于绝对值的偏低,而在于相对值,引发员工流失的主要原因也是薪酬的相对不公平。
二、薪酬公平性—参照系的选择
员工对薪酬的公平感源头是员工与自己所选择参照系的比较。根据员工选择的参照群体不同,可分为外部公平和内部公平。管理者的薪酬决策就是在外部公平与内部公平之间的权衡。
员工薪酬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薪酬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职责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状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个性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然后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个性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个性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个性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然后按实际状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个性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就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个性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然后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务必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然后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状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状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员工薪酬制度7
1. 总 则
1.1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 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 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 工龄工资。
2.4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 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 津贴。
2.6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 关于基础工资。
3.1. 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 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3.1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 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 关于技能工资
4.1. 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 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 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 关于工龄工资。
4.1. 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4.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项。
5.1. 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5.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6.1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6.2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6.3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6.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 附 则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