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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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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

店铺员工奖罚制度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