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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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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通用8篇)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1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2

(一)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负责拟定院感工作计划,提交分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四)协调全院各科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五)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质量挂钩。

(六)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督促科室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八)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积极提出控制措施,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九)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目标性检测,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十)对购入消毒药械、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

(十一)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二)每年有计划地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和业务水平。

(十三)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按照国家要求正确处理医疗废物。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3

(一)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三)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四)各责任预防保健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计算机网络直报。

(五)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六)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门诊日志;

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

③病案室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④病历;

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

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八)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达3次(包括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

1、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和住院传染病登记薄)的登记、漏报的;

3、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4

(一)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三)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四)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五)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5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四)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五)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六)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七)做好全院疫情报告,接到疫情报告卡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八)每月核实出院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九)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6

(一)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二)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四)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五)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六)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七)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八)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九)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十)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7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四)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五)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六)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七)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八)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九)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医院疫情期间管理制度8

(一)门诊部、临床各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二)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四)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五)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六)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七)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八)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业务院长。

(九)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