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社会工作>综合指导>

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守则

综合指导 阅读(3.05W)

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守则有哪些?本文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守则为个例,仅供参考。

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守则

一、本规范适用于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并由镇党政办监督执行。

二、 仪容仪表

要求:穿着整齐,服务规范,仪表端庄

(一)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窗口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着装要整洁(按规定着装)。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姿态端庄,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挺立,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对服务对象,且要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四)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夏季不着汗背心和穿拖鞋上岗,男同志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

三、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隐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请讲”,“我能转达吗?”,“请稍等”,“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上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使用“您好,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或者“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 “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六)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受表扬时,应讲“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七)禁止使用“不知道”,“下班了,明天再来”,“有牌子,自己看”,“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严禁使用不文明或污辱性语言,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办事者争吵。

四、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实行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实行“三心”和“三声”服务,做到“六个一样”。“三心”即:“热心、诚心、耐心”,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热情招呼;合理化建议要诚心接受,不能冷落、争辩;接受咨询或意见要冷静倾听,耐心细致解释。“三声”即: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六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大件、小件一样对待。

五、服务纪律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按规定请销假。

(二)严格办事程序,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三)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化妆、用餐、

吃零食,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得在窗口内会客,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损害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六、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