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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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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滨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制度

3月28日,滨州市建筑装卸市场与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电视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在会上讲话,副市长王瑜主持会议。

胡炳山在讲话中强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是服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是以法治方式升级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化解建筑领域劳资矛盾的迫切需要。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法治思维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会议提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月支付等五项制度,作为解决建筑装卸市场与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保障措施。要以法治思维为统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装卸管理站。凡涉及建筑装卸的办事处、乡镇都要设立装卸管理站,全部建筑工地纳入装卸管理站管理。

二是设立建筑装卸公示牌制度。结合行动方案,调整公示内容,重点宣传相应政策法规、市场管理制度、民工合法权利,公示举报电话。

三是建立完善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民工工资月结算制度,督导用工单位“一月一支付、一月一结算”,工资结算情况在建筑工地按月公示。建筑企业要严格缴纳工资保证金,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分包工资预留制度。对已被建设部门记入黑名单的.企业或有拖欠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新的工程招投标。

四是健全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完善民工工资防欠清欠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筹措应急专项资金,当建筑工程项目发生用人单位资金短缺或责任人欠薪逃逸且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时,经批准后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是依法完善住房销售、物业管理机制。严格商品房预售审核,逐步实现以商品房现售为主的销售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准入门槛,加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健全以“户”为中心的物业管理机制。依托群防群治“六支队伍”中的物业服务队伍,提升居民小区安防水平。

全市建筑装卸市场与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自3月底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动动员、集中整治(2015年3月31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总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