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办事指南>社保政策>

邢台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社保政策 阅读(2.41W)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邢台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邢台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邢台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坚持的七项原则: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二、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三、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四、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相关新闻:邢台农村房屋无此三证,拆迁可能将无法获得补偿

农房的三个手续

所谓农房一般需要有三个手续

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由于是各省独自细化,因此不同地方各有区别)。

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目前合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相关法规这样规定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违章建筑认定依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因此,1984年是个重要的时间界限。

被认定违章建筑怎么办

证件不全和手续不完整,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补办手续:

(1)1984 年1 月5 日至1990 年4 月1 日期间建成,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

(2)1990 年4 月1 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①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②按照灰顶缴纳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的房屋;③已领取土地使用权且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3)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

无证农房的补偿规定

倘若实在不能补办,大部分也是有相应赔偿的。

具体规则如下: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得知拆迁抢建的,一定是违法建筑,建筑拆迁不予补偿,但建筑下面的土地还是要补偿的。

2、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但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补偿

国家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户口迁出的农户,其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

现如今,农民的经济条件好了,一部分农民到城里买房住了,户口也迁到了城里。然而,殊不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是集体的成员,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不可以享有集体的宅基地的。换句话说,只要是集体经济的成员,在享有宅基地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城市居住的,但是如果不是这个村集体的人,就不能享受村集体的任何权益,包括宅基地。所以,一旦户口迁出,随着而来,宅基地也将会被集体收回。

2、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也将被收回

据小编了解,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闲置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将会被集体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依法征地,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目前,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是挺快的,不少地区的农户都面临着拆迁的情况。不过,咱农民遇到拆迁也不要担心,因为拆迁是需要经过你本人同意的。拆迁之后,农户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有宅基地需求的可以再次向集体提出宅基地申请。

全国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宅基地审批越来越困难

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预留的机动地面积都很少了,随着国家对土地的严格管控,从今年起,再想向集体申请宅基地并获得审批将会越来越困难。

二、宅基地确权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土地确权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宅基地确权后还会为村民颁发土地确权证书,让农民享受到相应的权利。

三、提升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

现如今,很多人进城买房落户之后仍不愿退出宅基地,主要还是因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少。然而,随着宅基地制度试点地区改革后,国家或将提升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以便村集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四、农村宅基地将可能入市

近些年,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大量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其中不乏大片的宅基地。然而,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后,农民获得的补偿却比较少。所以,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其中一部分就是宅基地性质)用地将很可能入市。

12月中旬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任务,“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可见,推动全国农村土地入市或箭在弦上。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初稿。

五、多余宅基地将被收回或有偿使用

目前的农村还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村民,或者收费使用,具体的收费标准还不得知。

六、进一步推进宅基地抵押贷款

在部分试点地区,有资金需求的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宅基地当作抵押物,向信用社或者银行申请贷款。2017年底,当试点地区的土改工作完成后,很大程度上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措施将会被应用到全国更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