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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家属可享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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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傅的儿子去年因为工伤去世,然而在抚恤金问题上,他儿子所在公司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刘师傅称,孙子才几岁大,他们老两口也退休多年了,刘师傅不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是否已经达到了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如果达到了,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亡职工家属可享哪些待遇

解释:供养亲属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说法:职工因工死亡,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