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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办理条件

公积金 阅读(9.1K)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常州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常州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办理条件

常州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办理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封存满6个月,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金额时,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人在办理销户提取前应注意与原单位结清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如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主借款人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4)非常州户籍职工由单位转入个人缴存户半年内不得办理离开本市提取。

拓展: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二、提取流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身份证、符合提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2、资料不全或审核提取资格有问题的,不予审批提取公积金。